

中国义乌网6月26日讯(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)日前,记者从义乌市司法局获悉,为进一步深化“无证明城市”改革,该局经前期梳理,将全面取消司法鉴定过程中所需的精神状况证明、工作证明和同一人证明(病历名字有误)等3份证明。
据介绍,精神状况证明专业用语为旁证材料,系法医精神病鉴定必要材料,用于了解被鉴定人伤前和伤后精神状态差异。改革前,按照司法鉴定行业习惯,均由被鉴定人(或其亲属)向所在工作单位、社区、村居开具。改革后,被鉴定人为义乌户籍或持有居住证,由鉴定机构对熟悉被鉴定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开展上门核查;外地户籍的,由鉴定机构对被鉴定人提供的个人旁证材料进行审查。
“工作证明的话主要用于60周岁及以上被鉴定人不能证明其尚在工作的情况下,法医临床鉴定误工期鉴定的必要材料。”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,改革前,该证明由被鉴定人原工作单位出具。改革后,被鉴定人如有劳动合同、工资条等能证明其尚在工作的依据,可以以此替代,在无证据情况下,可以采用申报承诺方式,在承诺书中写明,一旦承诺失实,鉴定机构有权撤销其委托的误工期鉴定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以往就诊时还曾出现过病历上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符的情况,这时候若参与司法鉴定,甚至还会出现“无名氏”先行入院治疗的情况。“过去,都是由医院出具证明病历上所写名字与被鉴定人系同一人。改革后,医院在病人就诊、住院时和出院前仔细核对病人身份,尤其是意识不清患者,发现病人身份信息错误及时更正,从源头上避免病历资料上错误信息,彻底杜绝证明‘我是我’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下一步,市司法局、公安局、卫健局、保险机构等涉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相关单位,将以发放告知单或在醒目位置张贴指南等形式,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涉及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,将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,充分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,最大程度避免群众不知晓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。
此外,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,褒扬诚信,惩戒失信,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,营造优良信用环境,市司法部门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分值高低,为义乌市信用良好的市民提供遗嘱公证、法医司法鉴定等项目的收费优惠服务,“信用分超过105分就能享受优惠10%,超过120分优惠30%,150分以上就能免费了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目前全市已有多人享受了该项优惠。









